财政部会同卫生部修订印发了《医院财务制度》(财社[2010]306号)和《医院会计制度》(财会[2010]27号),制定印发了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》(财社[2010]307号)和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》(财会[2010]26号)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了《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》(会协[2011]3号)。新的医院财务、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,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、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。首先,五项制度的同步推出是落实医改有关精神的要求。其次,五项制度的同步推出是深化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。第三,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方面的管理。
以上五项制度的推出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,全面提升管理水平,提高服务效率和市场竞争力;有利于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,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逐步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;有利于政府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,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;有利于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,加强医疗机构审计监督,保障医疗机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合法、科学、规范、透明的原则,在大量调研、多次座谈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。
为了更好的贯彻与应用该制度,特开设此课程,以供广大学员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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