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,财政部修订发布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——财务报表列报》,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。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〉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》(财会[2006]3号)中的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——财务报表列报》同时废止。
本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,建议用分辨率:大于1024*768的宽屏操作!
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69号